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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五个专项行动深化“法治在乡村”

2023/7/24 10:15:03

来源:新沂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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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八五”普法以来,新沂市开展“法治在乡村”五个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开展“普法在乡村”专项行动,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下沉法律资源到村庄(社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功能,创新宣传形式,倡导村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法律七进”等活动,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秩序,保证村庄的稳定和发展。

开展“法援在乡村”专项行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合理布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完善农民工讨薪案件检察支持机制,强化涉“三农”工作执法司法保障。极拓展法律援助事项,优化便民惠民措施,做好农村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建立“三优先”法律援助机制,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贫困户、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原则,从快从优帮助特殊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

开展“公证在乡村”专项行动,深化一次办好服务。积极推行远程公证服务,根据新沂市具体情况,精心调研,统筹谋划在镇(街道)设立5个远程公证服务点。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公证改革,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压缩办证时限,切实减轻当事人证明责任,最大限度地争取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开展“社矫在乡村”专项行动,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编印《新沂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回归指南》,组织在矫对象开展“走进监所,珍惜社矫”主题教育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联合新沂市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矿业大学高校团队探索建立“心唤新,浪回头”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培育未成年矫正对象阳光心态,不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在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做出司法行政努力。

开展“矛调在乡村”专项行动,凝聚基层解纷力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学习“枫桥经验”,健全村庄突发事件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做好群众调解工作。276多个村级调委会共计1082名专兼职调解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主动选择比较理性、经济、省时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使和谐稳定成为村庄(社区)治理的目标,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八五”普法以来,新沂市开展“法治在乡村”五个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开展“普法在乡村”专项行动,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下沉法律资源到村庄(社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功能,创新宣传形式,倡导村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法律七进”等活动,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秩序,保证村庄的稳定和发展。

开展“法援在乡村”专项行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合理布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完善农民工讨薪案件检察支持机制,强化涉“三农”工作执法司法保障。极拓展法律援助事项,优化便民惠民措施,做好农村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建立“三优先”法律援助机制,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贫困户、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原则,从快从优帮助特殊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

开展“公证在乡村”专项行动,深化一次办好服务。积极推行远程公证服务,根据新沂市具体情况,精心调研,统筹谋划在镇(街道)设立5个远程公证服务点。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公证改革,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压缩办证时限,切实减轻当事人证明责任,最大限度地争取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开展“社矫在乡村”专项行动,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编印《新沂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回归指南》,组织在矫对象开展“走进监所,珍惜社矫”主题教育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联合新沂市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矿业大学高校团队探索建立“心唤新,浪回头”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培育未成年矫正对象阳光心态,不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在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做出司法行政努力。

开展“矛调在乡村”专项行动,凝聚基层解纷力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学习“枫桥经验”,健全村庄突发事件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做好群众调解工作。276多个村级调委会共计1082名专兼职调解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主动选择比较理性、经济、省时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使和谐稳定成为村庄(社区)治理的目标,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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