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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企业未履行千万元义务 预纳失制度显威力

2023/6/20 10:30:03

来源:新沂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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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法院注重提升失信预防预警运行成效,推动提升信用惩戒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结合被执行人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关联案件、历史资信等要素,精准识别预警企业。对有履行能力但主动履行意愿低的企业,通过“预罚款、预纳失”制度予以威慑,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权益保护双赢化。

袁某与北京某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新沂法院生效判决判令北京某园林公司应支付袁某工程款1100万余元。北京某园林公司一直未履行,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公司账面上仅有零星存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资金均被用于投资建设,流动资金短缺,暂无履行能力。经研判,被执行人公司作为一家注册资本20多亿元的知名企业,在全国多地有大型施工项目,应当具备相应履行能力。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新沂法院决定对该公司采取纳失预警,责令其七日内履行判决义务,否则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公司在收到预纳失告知书后及时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下一步,新沂法院将继续秉持“有行动就有感动”执行理念,严格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在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来源:新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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