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新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大学生购房补贴部分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试行)》(新委发〔2018〕23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19〕46号)。
二、申报对象
“钟吾英才”计划所指大学生,是指我市“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急需紧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新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
三、申报条件
在新沂就业的大学生,须为2015年1月1日起连续在我市企业就业、首次在新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报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在新沂创业的大学生,须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创业,所创办或领办的企业须已经完成工商注册6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社保1人以上且非申报者本人、经营状况较好的,可以申报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并开始正常领取补贴的企业大学生:首次在新购买自住房屋的,经申报认定,对本、硕、博毕业生分别发放6万元、8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公示渠道:“新沂人才”、“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网站(https://www.xyrsjjy.com/)。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516-88987341
市人力资源办公室:0516-88931066、1775199817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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