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75586
当前位置:新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新沂资讯

【履职】首次!沪苏浙人大同步作了这个决定,协同立法驶入“快车道”

2020/9/28 20:28:59

来源:新沂市人大

评论:0

浏览量:773

地域相连、人文相亲、文化相通的长三角地区尝试探索立法协同。9 月 24 日、25 日,浙江、上海、江苏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5 日,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决定进行解读。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两省一市第一次实质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示范区包含哪些地方

示范区横跨沪苏浙,毗邻淀山湖,涵盖上海青浦区、江苏苏州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嘉善县,面积 2300 多平方公里。其中,选择青浦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的黎里镇,嘉善的西塘镇、姚庄镇五个镇作为先行启动区,面积约为 660 平方公里。
保障依法行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需要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示范区建设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示范区先行先试,需要法治保障。沪苏浙人大常委会一致认为,作出决定很有必要:一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需要;二是保障示范区执委会依法行政的需要;三是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需要。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出台决定主要是解决目前示范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治障碍。示范区有理事会、执委会,它们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一级政府,但要去行使行政职权。" 所以就有两个问题,一是行政许可,需要三个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同时授权,才能取得权力;此外,示范区属于跨行政区,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不能超越行政边界的编制,为了取得法律上的合法依据,我们必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进行认同。"
对此,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研究,决定采用通过 " 法律询问答复 " 形式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再开展地方立法协同的方式,共同作出示范区法律性问题决定。

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
授权条款是核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主要内容一致,通过时间一致,实施日期一致,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共同授权示范区执委会行使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权力,共同行使控制性详细规则的审批权。
授权条款是核心条款。其中规定:示范区执委会作为两省一市人民政府的联合派出机构,其管辖范围涉及两省一市三个区县,享有省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并联合两区一县人民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权。示范区执委会作为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上述行政许可需要取得法律、法规授权。
同时强调法制保障,明确在示范区内,两省一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凡与《总体方案》不一致,需要调整实施的,由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作出决定。

协同立法为长三角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决定的出台将如何加速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以前一阶段国际公开征集设计方案的 " 江南水乡客厅 " 项目举例说,这个项目涉及到后续控项规的审批和推进,但目前涉及到的两省一市的相关区域的审批权限层级都不一样。而有了决定则不同," 跨区域的项目授权给执委会,这样就有利于提高这个地方建设的品质 "。
决定的出台迈出了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第一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表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中,还将面临更多、更为具体的法治保障问题。江苏将和上海市、浙江省一道,继续深化研究、加强协作,继续探索创新、积极作为,共同为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以高质量的协同立法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表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以决定的出台为契机,对决定规定的法制保障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到位。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15052075586
  • Q Q: 3452566
  • 微信: 3452566
  • 新沂信息网客服微信
  • 新沂信息网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新沂信息网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新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2021011325号-1  |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苏B2-20210433  |  网安备案: 苏公网安备32038102000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