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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7月1日起,不带头盔,罚!

2020/6/24 22:08:34

来源:钟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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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动车载人年龄的限制放宽到16周岁,无论是骑车的还是坐车的都强制戴头盔……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电动车能不能载人
走在大街小巷,不时能看到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身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建阳说,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有公众提出初审稿中“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规定过于严格,不符合实际,不能满足出行需求,特别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刚性需求,建议放宽限制。“最终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电动自行车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很大程度上吸纳了公众的建议。”

条例明确,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新沂会执行处罚措施吗
在江苏的这部事关电动自行车的立法中,对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表述,从初稿中的“鼓励”改成了“应当”。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市政府来规定。同时,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新沂会执行吗如果不戴头盔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为了解,新沂是否会执行查处骑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的行为,小编咨询了新沂市交警大队,得到了肯定答复,也就是说,在新沂,自7月1日起,骑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将面临20-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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