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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限制类诊疗服务的通知

2020/3/10 20:28:41

来源:新沂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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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和省卫健委《关于县域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的通报》,我市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定性,医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经认真准备,我院有序恢复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健康管理科等医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3月9日起恢复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
  目前,我院门诊逐步恢复口腔正畸、口腔黏膜病、口腔颌面外科诊疗及眼科、耳鼻咽喉、健康体检等常规诊疗服务。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口腔科原则上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操作时间较长、飞沫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
  在保障急诊手术的前提下,医院逐步恢复所有择期手术,优先恢复恶性肿瘤等限期手术。

就诊注意事项
  1、备好相关证件与防护品,如“彭城码”、“苏康码”,身份证、就诊卡、社保卡、佩戴无呼吸阀的符合要求的口罩及既往医疗资料。没有上述证件及口罩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医院。
  2、门诊病人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
  3、进入医院时需要测量体温,接受预检分诊,接受疫情相关的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登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流行病学史等信息,若提供不实信息,需承担相应责任。
  4、在医院就诊期间需要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符合要求的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
  5、医院控制诊区、诊室人员数。除口腔诊室外,其他诊室严格执行“一医一人一诊一室”。口腔诊室在保证足够的候诊空间和诊疗空间,科学间隔每名病人就诊时间,降低人员密度。
  6、病房实行24 小时门禁管理,病人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需陪护的,陪护人员不超过1 人且相对固定,做好个人信息登记、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有效防护,谢绝探视。
  7、手术病人按照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胸部CT 检查。
  若有不理解事宜及其他事宜可向我院门诊综合服务台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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