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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1月份个人账户数额疑问的解答

2020/2/11 1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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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很多参保职工对个人账户里的数额发生了疑问,纷纷向医保中心询问:
为什么自己这个月
个人账户没有增加
还发现个人账户数额比原来还少,
是扣掉了什么钱吗
还有人说自己个人账户
显示是负数
这是什么原因

请参保人员不要着急,听医保中心给出的明确答复:
根据《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19〕4号)、《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19〕101号)等文件规定,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参保单位和个人(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缴纳100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缴纳。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
职工医保每年的补充医疗保险(即“二次补助”)基金,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6元48元的标准筹集。个人承担部分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纳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1月份需从个人账户里支付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支付136元(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1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36元)。
个人缴费的失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支付236元(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36元)。
这下大家就很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1月份个人账户数额减少了吧!请大家知晓、转告和理解。谢谢!

来源:新沂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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