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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公证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证的提示

2020/2/4 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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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给需要办理公证的广大市民朋友造成不便,为更好地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依据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我处办证大厅属于人群聚集区,工作日人流量较大,疫情防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处将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办理公证的环境,也请您佩戴好口罩,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

三、我们建议您在赴我处办证大厅之前,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申请办理等方式,减少赴办证服务大厅实体窗口的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主要服务渠道如下:

1、咨询电话:0516-88929933
2、网上受理通道:
(1)下载“公证云”APP申办;
(2)通过“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申办。
四、网上办理流程:
 1、“公证云”APP申办。
(1)网上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公证云”;
(2)点击“新用户注册”;
(3)进行用户注册,并选择需要办证的公证处;
(4)上传身份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5)点击“开始申办” ,选择申办事项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即可;
(6)审核通过后,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公证处签字并领证。  
2、“江苏司法行政在线”申办。
(1)关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jssfxzzx”;
(2)点击法律服务,选择网上公证;
(3)点击“立即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
(4)选择需要申办的公证处及申办事项;
(5)按要求上传材料;
(6)审核通过后,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公证处签字并领证。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新沂市公证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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