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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的通知

2020/1/27 1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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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决定即日起对我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实施临时封闭管理(解除日期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入院老年人。
二、封闭管理期间,各养老机构不得再收入新入院人员。
三、封闭管理期间,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做好老年人的防护措施,协调定点协议医院专车接送。外出看病返院老年人,各机构要在设立的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所有机构中在院老年人节日期间被亲属接回家过节的,各机构要与亲属做好思想工作,暂时不得返院居住。
 四、养老机构管服务人员要每日不少于四次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观测,发现体温异常,要及时送医或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
五、所有养老机构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六、院内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的日常防护,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请假回家过年的护理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凡接触过从外地返回人员的要全面清洗消毒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上岗,接触过从武汉返回人员的要暂时停岗,待封闭管理解除后身体检查健康方可上岗。
 七、暂停居家上门服务,关闭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再提供助浴、助餐等居家养老服务。    
请各镇(街道)民政办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本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临时封闭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新沂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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