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概况
新沂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于2010年12月正式成立,是由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房产交易和登记的受理、办理工作,以及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格评估审核工作。下设1个办事大厅,7个窗口。目前中心共有房产交易窗口10个(含国土、税务)。现有在职职工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人、管理人员12人。办公地址位于新沂市人民路36号2楼,服务范围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登记;个人住房及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备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备案;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注销登记(不含已出售的商业服务业用房,下同);抵押权变更备案(不含已出售的商业服务业用房)和注销抵押权备案手续等各项服务。
二、中心职能
新沂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承担着新沂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房屋预售许可和合同备案等工作。具体为:
1、受理个人住房及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转移、出租及抵押登记;
2、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备案;
3.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注销登记。
三、房产交易流程
1、签订购房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和维修基金;
3、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部分区域为:取得房产证后,再将其进行更名);
4、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5、凭房管局出具的转移登记证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业务受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不接受预约。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的,将在受理业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您。
(四)对恶意提交虚假材料、扰乱业务办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16-88923257 (工作时间)。




